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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问题】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个税时系统提示「住房公积金超过上限」应如何处理?
【答复】纳税人填报住房公积金时超过上限,系统会出现异常提示。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升级后申报界面新增【住房公积金调整】栏次,纳税人登录后可点击右上角下载「操作手册」,根据填报说明判断是否填报【住房公积金调整】栏次。该栏次适用于以下情形:一是因缴存基数调整补缴本年度以前月份的住房公积金;二是员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与单位所在地不一致;三是其他特殊情形。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其他超过本地缴存上限而多缴的住房公积金不得填写本栏,且单位多缴存的部分应并入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填报金额不能超过当地规定限额。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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