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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问题】销售自制充电宝,要缴电池消费税吗?
【答复】不需要。根据《电池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规定,电池的范围包括原电池、蓄电池、燃料电池、光伏电池和其他电池。充电宝又称为便携式移动电源,是使用电池生产、用于特定目的的电源系统,不属于《电池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中的应税电池产品。
文件依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2026年第20号)附件1《电池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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