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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问题】扣缴义务人发现自然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者自然人发现扣缴义务人扣缴申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复】根据《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自然人提供的信息计算税款、办理扣缴申报,不得擅自更改自然人提供的信息。扣缴义务人发现自然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自然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报告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自然人发现扣缴义务人扣缴申报的个人信息、支付价款、扣缴税款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有权要求扣缴义务人更正;扣缴义务人拒绝更正的,自然人应当报告扣缴义务人的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文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8号)第九条。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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