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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问题】9月开始,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申报表单是一样了吗?
【答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4号)规定:自2026年9月1日起,在浙江省(不含宁波市)的部分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称试点纳税人)中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具体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确定。试点纳税人在试点期间应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试行)》。政策解读规定:(四)栏次内容有增删。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4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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