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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问题】个人所有、规划用途为商铺、厂房、写字楼、公寓等非住宅类房产,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怎么确定?
【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有关文件规定,个人所有、规划用途为商铺、厂房、写字楼、公寓等非住宅类房产,需依法申报缴纳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出租非住宅类房产,还需申报租金相关税费。自然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房产出租发票,房产税在代开发票时一并申报缴纳。以蓬江区为例:自然人缴纳从价计征房产税(即房产自用或闲置)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为税款所属年度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自然人缴纳从租计征房产税(即房产用于出租)的纳税期限为税款所属年度的12月31日前。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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