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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问题】物业公司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的同时,还有停车位出租、建筑施工服务等业务,是否可统一按照物业服务开票,适用6%税率缴纳增值税?
【答复】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两项以上应税交易涉及不同税率、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停车位出租、建筑施工服务均是独立的业务,应当按照各自的税率分别核算纳税。若将不动产租赁、车辆停放等收入开为「物业管理费」,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将导致税率适用错误。具体适用上:停车位出租应按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适用9%税率,符合简易计税规定的征收率5%,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建筑施工服务应按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适用9%税率,符合简易计税规定的征收率3%,小规模纳税人依照3%征收率减按1%征收。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十二条。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税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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