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定额核定后能否调整?对核定定额有争议如何处理?
发文时间:2026/10/1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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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定额核定后可以调整吗?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调整?对核定定额有争议怎么办?

【答复】可以调整。定期定额户的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或低于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应当提请税务机关重新核定定额,税务机关应当按照《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的核定方法和程序重新核定,具体期限由省税务机关确定。如果定期定额户对核定的定额有争议,可以在接到《核定定额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重新核定申请。实务中建议纳税人建立简易经营台账,以实际经营数据支撑调整申请,避免仅以口头说明主张定额偏高或偏低。

文件依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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