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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问题】一般纳税人的劳务派遣公司向用工单位收取的残保金可以差额缴纳增值税吗?
【答复】不可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四条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后计算销项税额。允许扣除的项目仅限工资、福利、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四类,向用工单位收取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不属于扣除范围,应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得差额征税。
文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四条第(五)项。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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