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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问题】在异地承包工程,收到预收款,应于什么时间预缴增值税?
【答复】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提供建筑服务,以及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收取预收款的,应当自收到预收款之日起至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前,向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未按规定预缴的,主管税务机关可按税收征管法及相关规定处理。
文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4号)。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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