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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问题】生产企业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计算公式是什么?
【答复】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规定:(一)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其中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适用税率-退税率)-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二)当期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或跨境销售收入)×外汇人民币折合率×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三)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的,当期应退税额=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期末留抵税额>免抵退税额的,当期应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免抵税额为0。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采用实耗法确定,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文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第五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渭南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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