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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问题】一般纳税人销售罕见病药品,能否按照药品的不同种类分别选择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政策?
【答复】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三条第四项,除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提供建筑服务两种情形外,一般纳税人应当就同一简易计税方法项目的全部应税交易一并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因此,同时经营多种罕见病药品的,应当对全部罕见病药品选择简易计税,不能只对其中某一种或多种选择,颗粒度按正列举的最小税目掌握。
文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三条第四项
来源:2026年10月各地税务局12366热点问答汇编(税务总局12366平台湖北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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