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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问题】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什么情况下可以用收款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答复】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的,支出以发票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的,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
来源:2026年10月各地税务局12366热点问答汇编(兴山县税务局12366,202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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