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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问题】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育养服务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
【答复】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规定,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增值税。享受免税的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至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幼儿院。上述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是指对幼儿从事保育和教育,以及向家长提供育儿的服务。
文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
来源: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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