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公司提供服务的个人为个体工商户,我公司是否还需要代扣代缴个税?
发文时间:2019-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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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九号)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根据上述规定,您公司在支付个人服务费时不需要代扣代缴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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