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我公司是非制造业企业,请问是否可以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中第二条规定的在预缴申报时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3号)第二条规定,企业预缴申报当年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该规定适用于除研发费用负面清单以外的所有企业。

  你公司属于非制造业企业,只要你公司不属于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6个负面清单行业,就可以在每年10月份预缴第三季度或9月份企业所得税时,对上半年的研发费用选择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97号)第四条规定,负面清单企业,是指以上述6个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研发费用发生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按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计算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余额50%(不含)以上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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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1-05-2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答疑如购买的商业保险不属于国家税收政策允许税前扣除的,那么知道是不是允许税前扣除的呢?谢谢老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 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五条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 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 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对于补充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都是商业险性质。所得税上对保险类别没有准确的范围依据,但要求为全体职工购买,少一个都不好使。并且保险资金管理符合相关规定参照财社[2002]18号 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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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0-04-04
来源:三丰智汇

答疑老师,您好。请问一下房地产公司开发经济适用房项目,住宅和商业需要预缴土地增值税吗?住宅和商业需要土地增值税清算吗?有土地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吗?

经济适用房在土增税上没有对经济适用住房的优惠规定。

对于开发商,经济适用住房可以减免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

根据财税[2008]24号 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二)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及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的廉租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印花税

 

 

不过市面上的规范口径都是针对经济适用住房,是住房。为啥问题里会提及商业,表示对经济适用住房认定这块还真没了解过,您那商业也能认定为经济适用住房么,给我科普科普被。

然后个人认为土增清算时需要缴纳土增税的住房就不可能是经济适用住房啊,你看经济适用住房一它肯定是普通标准住宅,二它肯定便宜,增值率不应该超过20%啊。你要是交税了就不应该是经济适用住房了啊。

另外你一个项目里可能只有一两栋是经济适用住房或者回迁房,但不代表整个项目都是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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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0-04-04
来源:三丰智汇

答疑请问老师:煤炭企业将煤炭产能(产量指标)出售,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按什么项目交?谢谢老师!

印花税具体税目汇总(十三项)


1、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还包括各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不包括订阅单位和个人)之间订立的图书、报刊、音像征订凭证。

对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部各级电网互供电量除外)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印花税。(生活缴费凭证,不同于电网之间经济合同)

2、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做、修缮、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结合增值税、消费税)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的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

6、货物运输合同。

7、仓储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包括融资租赁合同。

9、财产保险合同。“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属于家庭财产保险性质,其合同在财产保险合同之列,照章纳税。

10、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解释1】一般的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书立合同不贴印花。

【解释2】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

不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两者适用于产权转移书据)。

【解释】对比掌握四类不同的技术转让合同:

①专利权转让合同,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持有权移交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

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专利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作为转让方许可受让方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方支付约定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

(这两类是公开,有主的,按产权转移书据缴印花税0.5‰)

③专利申请转让合同,是指转让方将其就特定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移交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

④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是指转让方将拥有的非专利技术成果提供给受让方,明确相互间非专利技术成果使用权、转让权,受让方支付约定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这两类都是没主的或保密的,按技术合同缴纳印花税。0.3‰)

11、产权转移书据

我国印花税税目中的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共5项产权的转移书据。

【解释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两地一房合同)

【解释2】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解释3】“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指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和不动产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个人无偿赠送不动产所签定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12、营业账簿

(1)资金账簿

(2)其他营业账簿

(3)其他营业账簿包括日记账簿和各明细分类账簿。

【解释】银行的营业账簿与非营业账簿划分的问题:

凡银行用以反映资金存贷经营活动、记载经营资金增减变化、核算经营成果的账簿,如各种日记账、明细账和总账都属于营业账簿,应按照规定征收印花税。

银行根据业务管理需要设置的各种登记簿,如空白重要凭证登记簿、有价单证登记簿、现金收付登记簿等,其记载的内容与资金活动无关,仅用于内部备查,属于非营业账簿,均不贴花。

13、权利、许可证照

权利、许可证照仅包括“四证一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等。(如下图)

应税的“四证一照”(工房地商专)

根据您的描述,应该适用于第10项的规定,您可以就具体业务进行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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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0-04-04
来源:三丰智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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