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泡水报废,可申请税款减免退
发文时间:2020-08-14
作者:卢海燕 杨夏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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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以来,长江流域遭受严重洪涝灾害,大量车辆被洪水浸泡,成为一堆废铁,这让很多车主叫苦不迭。仅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九江分公司7月7日5时~7月9日11时接到的水淹车辆报案,就有350余起。那么,汽车泡水报废后,车主如何通过享受税收减免和退还减少损失?专业人士提醒,除了及时给保险公司打电话进行理赔外,也要及时办理车船税退税、个人所得税减免或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等涉税事宜。


  所有车主:可以办理车船税退税


  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以每年1月1日~12月31日为一个纳税年度。一般情况下,车船税由车主在每年购买机动车交强险时,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根据《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公安、交通、农业、渔业等车船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九江市税务局财产与行为税科科长刘俊提醒,由于车船税的具体适用税额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各地可能有所不同。以位于江西省的车主李先生为例,李先生3月1日购入一辆排量为2.5L,核定载客人数5人,价值25万元的汽车。按照江西省税务部门的规定,该车型的车船税年税额为每辆660元,所以,李先生在购车并办理交强险时,按照规定已经缴纳了2020年车船税款660÷12×10=550(元)。6月15日,因遭受洪涝灾害,汽车报废。此时,李先生可申请退还车船税550÷10×7=385(元)。


  目前,因车辆报废而申请车船税退税的车主逐渐增多,但还有一部分车主并不知晓退税政策。建议今年已办理过车险,并缴纳了车船税,又因洪涝灾害发生车辆报废的车主,及时了解政策并办理车船税退税。具体来说,车主可到电子税务局下载或到当地办税服务厅领取并填写《退(抵)税申请表》,携带注明已收税款信息的交强险保险单和保费发票等车船税完税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前往保险机构所在地,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退税。此外,为一次性高效办完退税事宜,车主在前往办税服务厅实地办理前,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电话,咨询并核实相关材料是否完备。


  个人车主:可申请减免个人所得税


  如果车主是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其车辆报废所发生的损失,可按扣除获得的保险赔款等后的余额,在当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如果车主是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等个人所得税纳税主体,其取得的保险赔款也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新余市税务局所得税科科长肖小军介绍,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纳税人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肖小军说,具体减征幅度和期限,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可能不同,纳税人可查阅当地人民政府出台的相关规定。举例来说,张某是江西省一家经营二手车销售的个体工商户,除经营所得外,无其他类型的所得。此次洪涝灾害导致其8辆库存汽车毁损,合计发生损失80万元,就可以按照江西省有关规定获得个人所得税减免。


  肖小军介绍,江西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调整我省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赣财法[2015]74号)规定,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可在一年内减征个人所得税,减征幅度为80%。假如张某2020年全年收入减去各项成本费用及损失后,确认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25万元,在没有专项附加扣除和减免税的前提下,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其2020年度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为25×20%-1.05=3.95(万元)。如果当地税务机关核准其个人所得税减免税申请,那么,张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3.95×(1-80%)=0.79(万元),减征税款3.95-0.79=3.16(万元)。


  企业车主:损失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洪涝灾害期间,许多企业的车辆也因泡水报废。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果车主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企业所得税纳税主体,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车辆报废、毁损损失,以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和责任人赔款后的余额为标准,依规予以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稽查局一级调研员帅克表示,目前,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报资产损失扣除,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即可,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车辆报废导致的企业资产损失,应填写在该附表第7行次“固定资产损失”和第8行次“其中:固定资产盘亏、丢失、报废、损毁或被盗损失”中。


  举例来说,甲公司所持有的一辆汽车因洪涝灾害报废。该车辆报废前的账面净值为50万元,计税基础为55万元,获得保险赔款20万元,处置收入5万元。此时,甲公司应填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申报资产损失扣除。具体来说,其第7行次的“资产损失的账载金额”项目应填报25万元(50-20-5)、“资产处置收入”项目填报5万元、“赔偿收入”项目填报20万元、“资产计税基础”项目填报55万元、“资产损失的税收金额”项目填报30万元(55-20-5)、“纳税调整金额”项目填报-5万元(25-30),第8行次结合第7行次据实填写。也就是说,甲公司因此次洪涝灾害导致车辆报废所产生的资产损失,不仅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25万元,当年还可以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


  帅克提醒,简化资产损失资料的报送,是为了切实减轻企业的办税负担,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否则,将承担《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法律责任。


  此外,企业必须做到诚信纳税、依法减免,绝不能抱有侥幸心理,虚构或夸大资产损失。如果被发现虚报损失,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可能需要补缴税款,还可能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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