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区别
发文时间:2021-01-18
来源:焦点财税
收藏
550

答:“小微企业”是一个习惯性叫法,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界定,目前所说的“小微企业”是和“大中企业”相对来讲的。如果要找一个比较接近的解释,那就是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于2011年6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将16个行业的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小微企业可以理解为其中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而“小型微利企业”的出处是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指的是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特定企业,其特点不只体现在“小型”上,还要求“微利”,主要用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方面。

我要补充
0

推荐阅读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财税优惠更加明确

面对复工复产,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成本支出压力大。2020年5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20〕734号)明确实施房屋租金减免和完善财税优惠政策。


  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一是推动对承租国有房屋(包括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高校、研究院所等行政事业单位房屋,下同)的,免除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转租、分租国有房屋的,要确保免租惠及最终承租人。中央所属国有房屋(包括有关部门、中央企业、中央高校和研究院所等所属国有房屋)出租的,执行房屋所在地房屋租金支持政策。二是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鼓励出租人考虑承租人实际困难,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减免或延期收取房屋租金。


  地方政府要统筹各类财政资金(包括中央转移支付、地方自有财力等),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出租人,可按现行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落实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


  一段时间以来,各省推出Covid—19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比如,不动产出租方在疫情期间通过减免同一个体工商户至少一个月租金,《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疫情期间因减免个体工商户租金相应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公告》(2020年第3号)规定,可以申请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额不超过减免个体工商户租金的总额且不超过三个月应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


  例如,3年前,福州市民李四将其面积20平方米的店面,出租给张三从事“沙县小吃”经营,月租金5 000元。2020年3月,减免张三一个月店面租金。李四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各为600元。李四可以在2020年9月30日前,通过办税服务厅或选择登陆福建省电子税务局“非接触式”提交申请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最高限额为3 600元(=1 200×3)。


小型微利企业扩围后,按税法“做账”是一个务实选择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发布后,小型微利企业的范围大幅度扩围。


  小型微利企业最重要的一个指标就是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这让企业实际利润在300万元左右的企业财务人员感到压力山大。


  压力山大的原因是这个政策有一个“陷阱”。关于这个“陷阱”,我们的公众号前面有多篇文章进行了论述,简单用一句话说,就是应纳税所得额300.01万比300万要多交50万元的企业所得税。


  这就意味着,如果掉进这个“陷阱”,需要支付的代价是50万元!


  50万元,对于一些大企业来说,不值一提,但对一个小型企业来说,差不多要占到利润额的17%左右。不论从哪个方面来说,都是一笔非常大的金额。


  这就需要财务人员发挥税收筹划的能力。如果到年终,应纳税所得额能够控制在300万元以内,享受到了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说明这个财务人员在税收筹划方面是基本称职的;反之,如果没有控制好,让老板多交了50万元企业所得税,估计这个财务人员大概率会“下课”了。


  这部分财务人员很焦虑,怎么办?


  这就首先需要了解会计核算和税法各自的目的是什么?


  会计核算的主要目的是向管理者、投资者、债权人和潜在的投资者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而税法的目的是对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所获得的经济收入课征一定量的税收,以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满足政府实现经济和社会职能的需要。


  由于会计和税法的目的不同,二者在很多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税会差异”。


  因为这种差异的存在,在实践中,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在没有特殊业务的情况下,一般是以企业的利润总额为基础,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后,得出应纳税所得额,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所以,如果在年中或临近年末时,财务人员如果以控制利润总额来间接控制应纳税所得额,由于纳税调整金额的不可预知性,很可能会以失败而告终。


  由于小型微利企业大都是民营企业,在监管上有一定的灵活性,如果各种条件允许,可以换一个思路,就是在大多数情况下,不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账务处理,而是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这样做的结果就是,企业的利润总额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非常接近,用控制利润总额的方式来间接控制应纳税所得额就成为一种可能,成功的概率也非常高。


  在实践中,据我们了解,这样做的会计还不少呢!


  那有财务人员又问了,我们公司股东每年都要分红,如果按照税法做账,年度的经营成果不准确怎么办?


  对于股东众多的企业,一般来说,每年都需要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如果这个事务所比较负责,都会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将企业的账目调整到位,审计报告后附的财务报表就是企业真实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反映。


  当然,如果企业内外部的监管对日常财务核算质量的要求比较高,或以企业上市作为发展目标,这种做账方式就不适合了。


  还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按照税法的要求做账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这也是一个技术活,不仅要懂财务,还要懂税法,了解“税会差异”,如果不具备这些条件,就不建议轻易尝试了。


  还有人说,你们这不是教会计违反准则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会计处理在很多方面需要职业判断,例如:减值准备的计提、收入的确认、折旧的方法和期限等等,按照税法做账只是在大多数需要职业判断的时候趋向于税法的规定,并不是要违背会计准则,即使这种判断有一些偏差,对于一个小型企业来说,也是可以接受的。况且还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在兜底。


  努力使企业最大化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是税收筹划的一个主要方向。在这个过程中,需要综合衡量商业、财务、筹划成本、法律风险等多方面的因素,进行全面考虑。由于牵扯到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之间的博弈,有时候也是一个平衡的艺术。在这时候,教条主义就明显不合时宜了。


小程序 扫码进入小程序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