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6年第1号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营改增后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有关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工作的通告
发文时间:2016-04-25
文号:杭州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6年第1号
时效性: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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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纳税人,提升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互相委托代征税收的通知》(税总发[2015]15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税总函[2016]145号)及《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函[2016]9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我市各地税税务分局及协税护税工作站继续受理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


二、请就近到房屋坐落地所在乡镇街道协税护税工作站或所属区税务分局办理,乡镇街道协税护税工作站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区税务分局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办税点和联系电话如下表,具体情况可详询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或致电12366。

序号

征收点

地址

电话

受理事项及代开发票种类

1

杭州市地税局上城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大厅

江城路701号二楼

87656564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2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南星街道办事处协税护税工作站

杭州市上城区美政花苑18幢旁南星街道办事大厅

86584364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

3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紫阳街道办事处协税护税工作站

杭州市上城区秋涛路36号

86075690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

4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小营街道办事处协税护税工作站

杭州市上城区江城路679号

87036590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

5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湖滨街道办事处协税护税工作站

杭州市上城区中河中路275号湖滨街道行政服务中心110室

87152747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

6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清波街道办事处协税护税工作站

杭州市上城区清波街28号228室

87780182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

7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望江街道办事处协税护税工作站

杭州市上城区衢江路153号

86560690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

8

杭州市地税局下城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大厅

朝晖路联锦大厦A座

85463160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9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政府石桥街道办事处(协税护税工作站)

杭州下城区东新路1031号

88158305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

10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政府东新街道办事处(协税护税工作站)

下城区颜三路116号

85383501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

11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政府天水街道办事处(协税护税工作站)

杭州市下城区天元巷25号

85174383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

12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政府武林街道办事处(协税护税工作站)

观巷47号

28993823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

13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政府朝晖街道办事处(协税护税工作站)

华电弄78号

28992566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

14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政府潮鸣街道办事处(协税护税工作站)

潮鸣苑16幢301潮鸣街道办

87290376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

15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政府长庆街道办事处(协税护税工作站)

长庆街51号便民服务大厅

87232563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

16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政府文晖街道办事处(协税护税工作站)

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江南巷11号109室

87810387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

17

杭州市地税局江干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大厅

太平门直街269号

86438110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18

江干行政审批中心

杭州市凤起东路888号

87654294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19

杭州市江干区笕桥街道(协税护税工作站)

笕桥路2号

85043669、85149728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

20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采荷街道办事处(协税护税工作站)

五安路1号

86439971、86439972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

21

杭州市江干区彭埠街道(协税护税工作站)

明月桥路26号

86495305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

22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四季青街道办事处(协税护税工作站)

钱潮路388号

87620027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

23

杭州市江干区九堡街道(协税护税工作站)

和睦港路1号

86702613、86702603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

24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凯旋街道办事处(协税护税工作站)

景坛路136号(大地幼儿园旁)

86480079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

25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闸弄口街道办事处(协税护税工作站)

濮家井27号

86453590、86450854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

26

杭州市江干区丁兰街道(协税护税工作站)

明珠街257号

85368705、88117027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

27

杭州市地税局拱墅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大厅

湖墅南路296号

88386083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28

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街道办事处(协税护税工作站)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3号

88872383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

29

杭州市拱墅区米市巷街道办事处(协税护税工作站)

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南路327号

88370596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

30

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街道办事处(协税护税工作站)

杭州市拱墅区大关东四苑2幢

88036813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

31

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街道办事处(协税护税工作站)

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31号

88133809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

32

杭州市拱墅区和睦街道办事处(协税护税工作站)

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618号

88182452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

33

杭州市拱墅区小河街道办事处(协税护税工作站)

杭州市拱墅区古运大厦85号

88017100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

34

杭州市拱墅区拱宸桥街道办事处(协税护税工作站)

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845号

88029003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

35

杭州市拱墅区湖墅街道办事处(协税护税工作站)

杭州市拱墅区文一路28号湖墅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

58103018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

36

杭州市拱墅区祥符街道办事处(协税护税工作站)

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325号

88170493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

37

杭州市拱墅区祥符街道办事处(协税护税工作站)

杭州拱墅区丰庆路833号

88175054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

38

杭州市拱墅区祥符街道办事处(协税护税工作站)

杭州市拱墅区丰登路166号

86570096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

39

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街道办事处(协税护税工作站)

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路108号

89701517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

40

杭州市地税局西湖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大厅

文三路539路

88912366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41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北山街道办事处协税护税工作站

西湖区体育场路桃花弄2号

85115981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

42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翠苑街道办事处协税护税工作站

西湖区万塘路266号

87339493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

43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古荡街道办事处协税护税工作站

西湖区文三西路2号

85024413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

44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蒋村街道办事处协税护税工作站

西湖区文二西路818号

89930053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

45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灵隐街道办事处协税护税工作站

西湖区外东山弄57号

87985121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

46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留下街道办事处协税护税工作站

西湖区留下大街128号

85228632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

47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文新街道办事处协税护税工作站

杭州市文三西路428号

88269227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

48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西溪街道办事处协税护税工作站

西湖区马塍路7号

58122548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

49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转塘街道办事处协税护税工作站

西湖区转塘象山368号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之江分中心内

81109626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

50

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人民政府协税护税工作站

西湖区三墩公园路38号

88951394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

51

杭州市西湖区双浦镇人民政府协税护税工作站

西湖区周浦街1号

87612567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

52

杭州市地税局高新(滨江)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大厅

滨江区江南大道1328号

88867993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53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西兴街道办事处(协税护税工作站)

滨江区西兴街道官河路1号(西兴街道办事大厅便民服务中心)

86680723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

54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长河街道办事处(协税护税工作站)

滨江区长河街道长江北路18号(长河街道办事大厅便民服务中心)

86624009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

55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浦沿街道办事处(协税护税工作站)

滨江区浦沿街道东冠路501号(浦沿街道办事大厅便民服务中心)

86616181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

56

杭州市地税局开发区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大厅

江城路701号一楼

87818979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57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税务分局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办事中心

开发区幸福南路1116号和茂大厦2楼F区

86910830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58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下沙街道办事处(协税护税工作站)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达南路555号

86921703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

59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白杨街道办事处(协税护税工作站)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4号大街17—6号

86911207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

60

杭州市西湖街道办事处(协税护税工作站)

杭州市西湖区梅灵北路7号

87979820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

61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大江东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萧山区义蓬街道新镇路148号

82153536

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本通告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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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计税期间

  除了临时性经营活动,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一个连续不间断的过程,因此各税种法律法规规定,纳税人需要以一定的、固定的时间周期为限,对这个期间内的应纳税额依法进行计算并缴纳,这个税法规定的纳税人据以计算应纳税额、履行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义务的时间区间,就是计税期间。计税期间按照纳税人经营行为的连续性,又可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个大类。

  纳税人按照确定的计税期间确认纳税义务并依法计算的税款,需要及时足额的缴纳入库。因此,税法又对纳税人在每个计税期间结束后,申报缴纳税款的最后时点进行了限制,形成了一段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就是申报纳税期限。纳税人必须守法遵规,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缴纳税款,超过期限的,会被依法加收滞纳金及处理。

  计税期间和申报纳税期限是一对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两个核心征管要素,共同解决纳税人多长时间计算一次应纳税款,以及在什么时间缴纳入库的问题。

  增值税的计税期间也同样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种情形。小规模纳税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还可以享受不同的增值税起征点优惠。扣缴和预缴增值税的,其计税期间以纳税人确定。

  一、一般规定

  按期纳税的计税期间最短为10日,最长为一个季度。《增值税法》第三十条规定,增值税的计税期间分别为十日、十五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计税期间,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按次纳税的是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的纳税人,《增值税法》规定,这种纳税人可以按次纳税。

  二、特殊规定

  但税法也对一些特殊的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的纳税人,以及从事特定应税交易的自然人,也确定按月计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起征点标准等增值税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4号)第二条规定,自然人发生下列情形,适用10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以一个月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起征点标准:

  一是自然人取得2025年8月8日起(含当日)新发行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一次性收取利息的,以对应计息期月均分摊的利息,确定月销售额。

  二是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多月租金的,以对应租赁期月均分摊的租金,确定月销售额。

  三是互联网平台内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服务收入,并由互联网平台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等税费代办申报。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的服务收入按月确定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四是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并由资源回收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等税费代办申报。资源回收企业按月为出售者代办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事项,按规定缴纳代办税费。

  五是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代理服务,并由保险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等税费代办申报。保险企业按月为个人代理人代办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申报报,按规定缴纳代办税款。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行业代理人比照执行。

  三、选择规定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特点,选择适用按月10万元起征点,也可以选择适用按季30万元起征点。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以一个月或一个季度为计税期间。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适用增值税法第三十条规定的以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

增值税的申报纳税期限

  除了临时性经营活动,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一个连续不间断的过程,因此各税种法律法规规定,纳税人需要以一定的、固定的时间周期为限,对这个期间内的应纳税额依法进行计算并缴纳,这个税法规定的纳税人据以计算应纳税额、履行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义务的时间区间,就是计税期间。计税期间按照纳税人经营行为的连续性,又可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个大类。

  纳税人按照确定的计税期间确认纳税义务并依法计算的税款,需要及时足额的缴纳入库。因此,税法又对纳税人在每个计税期间结束后,申报缴纳税款的最后时点进行了限制,形成了一段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就是申报纳税期限。纳税人必须守法遵规,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缴纳税款,超过期限的,会被依法加收滞纳金及处理。

  计税期间和申报纳税期限是一对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两个核心征管要素,共同解决纳税人多长时间计算一次应纳税款,以及在什么时间缴纳入库的问题。

  增值税的计税期间也同样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种情形。小规模纳税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还可以享受不同的增值税起征点优惠。扣缴和预缴增值税的,其计税期间以纳税人确定。

  《增值税法》对增值税纳税人申报纳税期限对应不同的计税期间分别规定。

  一、按期纳税的申报纳税期限

  纳税人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自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个计税期间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自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按照海关规定的期限申报并缴纳税款。

  二、按次纳税的申报纳税期限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按次纳税的纳税人,销售额达到起征点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前申报纳税。

  三、预缴税款的申报纳税期限

  《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4号),对五种预缴增值税情形规定了不同的申报纳税期限。

  一是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月(按季纳税的,为季度结束后的次月,下同)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

  二是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提供建筑服务,以及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收取预收款,应当自收到预收款之日起至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

  三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售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当在收到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内预缴税款。

  四是纳税人转让或者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内的不动产,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

  五是油气田企业跨省销售与生产原油、天然气相关的服务,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