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对会员费如何确认?
发文时间:2023-3-10
来源:北京石景山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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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所得税法对会员费如何确认?

【回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二条第(四)项第6点规定,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收入。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后,会员在会员期内不再付费就可得到各种服务或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该会员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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