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之修理支出,资本化or费用化?
发文时间:2021-11-03
作者:众可信财税
来源:众可信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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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包括日常修理、大修理费用、更新改造支出、装修费用等。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资本化还是费用化,一直是财务人员工作中热议的话题。我们本次就机器设备修理进行讨论。


  机器设备随着日常使用会发生零部件磨损损坏,修理的过程中通常会伴随更换老旧坏掉的零部件,换上新的零部件,以便恢复原来的功能。实际工作中非常多见的诸如小到一个螺丝钉的更换,大到一个设备的核心部件的更换。对于拆解下来的部件处置,涉及哪些税种,重新购置的配件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我们现在就开启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中的修理更换部件、零配件相关话题。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明确: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即: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计入当期损益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一般是计入管理费用或者销售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中机器设备的修理费包括日常修理以及大修理。


  日常修理,通常具备更换配件频次高以及金额小的特点。日常修理是为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工作状况,一般不产生未来的经济利益。因此,不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在发生时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日常维修配件更换,会计上将发生的配件修理费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企业所得税也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当期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对于机器设备日常修理发生的支出,一般税会无差异。


  举例:A企业是一家制造H零配件的厂家。2021年5月份,由于生产设备零配件磨损严重,影响产品质量,单位维修组对机器设备进行了修理,购买相应零配件支付款项1000元,进行了更换修理。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  887.9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15.04


  贷:银行存款  1000


  大修理:通常指对企业固定资产进行全面彻底的修理,对机器设备进行全部拆修和更换主要部件、配件。其性质属于固定资产局部更新。具有修理次数少,间隔时间长,修理范围大,支出费用多的特点。经过大修理,使固定资产使用效能比修理前有很大的提高。


  会计准则对于大修理支出的处理原则是符合资本化条件则应资本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举例:A公司一套生产设备附带的电机由于连续工作时间过长而烧毁,该电机无法修复,需要用新的电机替换。该套生产设备原价50000元,已计提折旧10000元。烧毁电机的原价为15000元,购买新电机的成本为18000元(不考虑增值税)。烧毁电机经拆解后,回收可以使用拆解材料1000元,剩余废料处理,变卖价格是2000元。经判断,更换电机支出若符合资本化确认条件。


  (1)固定资产转入改扩建时:


  借:在建工程  40000


  累计折旧  10000


  贷:固定资产  50000


  (2)购买电机:


  借:在建工程  18000


  贷:银行存款  18000


  (3)替换原固定资产的某组成部分时:


  借:原材料  1000


  银行存款  2000


  营业外支出  9230.09


  贷:在建工程12000(被替换电机的账面价值15000-10000/50000×1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30.09(2000×13%/1+13%)


  (4)修理更换完成:


  借:固定资产  46000[4000+18000-(15000-10000/50000×15000)]


  贷:在建工程  46000


  (5)转为固定资产后,按重新确定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若经判断,不符合资本化条件,则费用化的账务处理如下:


  ①拆卸固定资产配件时:


  借:原材料  1000


  银行存款  2000


  营业外支出  9230.09


  贷:管理费用  12000(被替换电机的账面价值15000-10000/50000×1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30.09(2000×13%/1+13%)


  ②购买配件安装时:


  借:管理费用  18000


  贷:银行存款  18000


  通过上述举例,我们可以看出,设备大修理属于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会计核算上,既可以按照资本化处理,也可以按照费用化处理。在判断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资本化或者费用化,很多时候是取决于财务人员的职业判断。对于企业所得税来说,由于该笔大修理支出,不满足企业所得税中对于大修理支出的定义,所以,不属于企业所得税上的大修理支出。对于会计资本化处理的,依据重新确定的使用寿命和净残值计提折旧。在不低于所得税对于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税会无差异;对于采用费用化处理,由于电机的受益期限并非在一个年度,所以,依据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应该在预计下次更换电机之间进行摊销。


我要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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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存货+固定资产抵债清偿债务是指债务人转让存货、固定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


  一、会计处理


  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九条规定:“债权人应当首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受让的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然后按照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比例,对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扣除受让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确认金额后的净额进行分配,并以此为基础按照本准则第六条的规定分别确定各项资产的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第十三条规定:债务人应当按照本准则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确认和计量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的确认金额之和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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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4年1月中国推行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7%。2018年5月1日起,税率调整为16%。自2019年4月1日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一条规定:税率调整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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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案例分析


  2015年11月5日,乙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甲公司,含税价为2 340000元。2019年6月18日,与乙公司协商进行债务重组。双方达成的债务重组协­议内容如下:乙公司同意甲公司用其存货、固定资产抵偿该账款。2019年6月20日,抵债资产均已转让完毕。其中;用于抵债的产品市价为800000元,增值税率为13%,产品成本为700 000元;抵债设备的账面原价1 200 000元,累计折旧300 000元,评估确认的净值850 000元。甲公司发生的设备运输等相关费用为6500元。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债务人甲公司的财务处理如下:


  ①将固定资产净值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设备  900 000


  累计折旧——××设备  300 000


  贷:固定资产——××设备  1 200 000


  ②支付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设备  6 500


  贷:银行存款  6 500


  ③结转债务重组利得及转让资产收益


  借:应付账款——乙公司  2 34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4 000(=800 000×13%)


  固定资产清理——××设备  850 0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586 000{=2 340 000?­[800000×(1+13%)+85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700 000


  贷:库存商品  700 000


  借:固定资产清理——××设备  56 500


  贷: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56 500[=85 000-(1 200 000-300 000-0)-6500]


  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相同,不作纳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