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五条规定: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无疑,这个政策是国家在特定时期做出的一种对支持防疫行业中特定行业的一种普惠制税收待遇,是深得民心的税收政策。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就遇到了一个比容回避的问题,即什么样的纳税人才属于“生活服务业”。文件没有展开列举“生活服务业”的范围,而是依照36号文一个《注释》执行。那么,为了精准将国家的税收优惠执行到位,我们就不得不深入研究这个《注释》。
《注释》第七项对于生活服务是这样定的: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其在第2类教育医疗服务中的“医疗服务”这一个分支是这样表述的:医疗服务,是指提供医学检查、诊断、治疗、康复、预防、保健、接生、计划生育、防疫服务等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可见,《注释》对“生活服务业”是分类列举,而每一类又是一种“概念式”表述,并未给出具体的实体范围。那么,对于其中的可能属于该类的实体就有必要做出分析,按照文中给出概念的范围进行研究。
为更好地研究药店行业是否属于“生活服务业”,我们不放先看一下国家税务总局的权威解释。其解释如下: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并将其划分为“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其他生活服务”几大类。而与药店相近的归类应当是“教育医疗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其他生活服务”。这三分类。其分别表述如下。
医疗服务,是指提供医学检查、诊断、治疗、康复、预防、保健、接生、计划生育、防疫服务等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
居民日常服务,是指主要为满足居民个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务,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料和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足疗、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
其他生活服务,是指除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和居民日常服务之外的生活服务。
现在,既然有了参照物,我们就完全可以对号入座,看这些分类中是否给药店行业留了“席位”。
一、药店应当最接近于“医疗服务”这一分支。
医疗服务这一类的服务是从出生到活着这一个周期,不包括病死善后服务。这个服务既有技术者的贡献,即医生的咨询、开药、手术,也有机器设备,还有药品,甚至还有吃饭住宿,这是一条龙的服务,医院可以完成的。但是,应当清楚:
首先,药品并非一定要在入住医院的药方采购,不是每个医院都有完备的药品供应,一些特效药有可能必须外采。患者既可以拿着处方到医院的药店去买,也可到医院外部的药店去买。每个药店都有“处方药”的。
其次,必须清楚,并不一定必须做手术才会需要“药品”。既然这个分支中明确规定“治疗、康复、预防、保健、接生、计划生育、防疫服务”这些内容,那么,对于患者而言,在拿到医生的处方时购买一些具有“治疗、康复、预防、保健、计划生育、防疫”功能的药品,自然就是“医疗服务”。不是每个患者每类疾病都是需要做手术的,否则,“预防、保健、计生、防疫”根本就谈不上,而“治疗、康复”也不一定必须做手术。患病后靠吃药一样是“治疗和康复”。如果认为必须做手术并配药才是医疗,那在理论上就是错误的。精神病医院、中医院就不需要做手术,你能说在这些医院买药或者拿着这些医院的处方到药房去买药就不是医疗?
再次,药店也具备咨询、诊断功能。药店一般都会有简单的血压血糖测量仪器,给你对症下药,为患者提供简单的医疗咨询和指导。这是他区别于小卖部的特性。根据药监局规定,他也必须配备具备一定医学知识和技能的人才行。到任何一个药店买药,患者很少知道要买什么药,一般都是药店服务人员根据患者病状推荐药品。尤其是兼营中药的药店,一般还会有专门的或者兼职的额中医把脉治病。因此,药店具备简单的“医疗服务”特征,其开业需要未检部门批准,其从业人员、业务接受卫健部门管理,与医院别无二样,是医疗行业的重要支撑。
二、药店已经成为居民日常生活品的一部分,也具备为居民提供“日常服务”的职能。
文件中,居民日常服务是指主要为满足居民个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务。就其所列举内容看,已经是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生老病死。虽然没有出现医药这一个列举,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药品尤其是保健药品、急救药、某些防止感冒等特殊药品已经成为“居家必备”,他与居民生活已经密不可分,而且,很多不是处方药,都是能在药店买到的普通药品。当然,如果认为这一个分支采取列举方式没有包括“药品”,那么,在上一个分支“医疗服务”中仍应有他一席之位。
三、“其他生活服务”这一兜底条款,可以将所有与居民生活相关的行业纳入囊中。
退一万步讲,假定药店不完全符合“医疗服务”特征,仍应属于“为满足居民个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务”之“居民日常服务”之列;假定其不既不符合“医疗服务”特征,也不具备“居民日常服务”条件,仍有这一兜底条款虚位以待。因为,这一分支是这样规定的:其他生活服务,是指除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和居民日常服务之外的生活服务。众所周知,一个民用产品应当只有两个定位,用于生产科研,或者用于居民消费。药店提供的药品是供人消费的生活用品,根本不需要再进行第二次加工生产,肯定不是“生产物资”。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一种民用产品不是用于“生活消费”,就是用于“再生产”。如果把药店提供的药品和医疗指导服务归为“为生产服务”,毋庸讳言,应当是违背人的正常思维和认知水平的。
免税范围有特定所指即36号文《注释》,总局又对《注释》条目分门别类予以细化,对于药店追本溯源已经找到其合理定位。
综上,无论将药店提供的服务归为哪一类,医疗服务也好,居民日常服务也罢,抑或其他生活服务,实质上其都早已经深深打上了居民生活必需品的烙印,与居民的生命安全密不可分、与居民的健康快乐密不可分,与居民的日常开支密不可分,成为居民生活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而且,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刚需”。据此,其理应享受疫情期间免缴增值税待遇。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指引(2025年)
目录
01 政策提示及操作指引
07企业基础信息表及表单选择
14纳税调整明细表
38税收优惠明细表
4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
47弥补亏损明细表
01 政策提示及操作指引
一、政策提示
(一)小型微利企业重点政策提示
1. 2024 年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
2019 年以后,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如下(需同时满足):
(1)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2)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3)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4)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其中:
资产总额:指资产总额的全年季度平均值。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 = 全年各季度平均值 /4。
从业人数:指全年季度平均从业人数(计算方法同上)。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
2.2024 年小型微利企业重点所得税优惠政策
(1)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① 2023年1月1日至 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② 分支机构不能单独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依据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由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③ 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不能享受小微企业政策,如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以后年度符合了相关政策享受条件,应先修改相关行业后,再申报享受相关政策。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 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具体享受条件及相关要求请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按照文件规定需符合相应条件或由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清单认定,不符合相应条件的小微企业不能享受有关政策。
(3)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选择享受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会带来折旧计提和扣除的税会差异。对于该项资产而言,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当年,对允许一次性扣除的金额与会计核算计提折旧金额之间的差额要进行纳税调减;在以后年度,则要对会计核算计提折旧的金额进行纳税调增。
此处主要列举小型微利企业常见扣除项目,具体扣除条件及相关要求可参考下文各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的填报要点。如企业发生其他扣除项目,可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做纳税调整。
(二)涉及纳税调整的常见限额扣除项目清单
。。。。。。。。。。。。
附件: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指引(2025年).pdf(请在网页端打开)
陕西焦点聚光咨询有限公司 陕ICP备1801891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