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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第一条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虽然上述文件没有对无租使用个人房产作出规定,但是从公平性的原则出发,实务中税务机关均要求使用人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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