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摊销年期不低于多少年?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六十五条和第六十七条的规定:
第六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第六十七条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答疑纳税人通过邮寄申报并补税的,纳税人如何缴纳税款?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第十条(二)的规定: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邮寄申报并补税的,纳税人需通过网上税务局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年度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的,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答疑开具了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能换开纸质增值税发票吗?
答:可以。受票方索取纸质专票的,试点纳税人应当开具纸质专票。应当将原先开具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进行红冲,然后为受票方开具纸质专票。
答疑平销返利的特点是什么?
答:不只是局限于商业企业,适用于所有企业;
不只是平销,而是适用于只要与销售额挂钩的返利;
不只是货币返利,还有实物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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