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所有的小微企业都可以享受增值税存量留抵退税吗?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一条、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一)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在2022年12月31日前,退税条件按照本公告第三条规定执行。

(二)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第三条、适用本公告政策的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二)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四)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因此,符合上述第三条规定的小微企业,都可以享受增值税的增量留抵和存量留抵退税。


查看更多>
收藏
发文时间:2022-04-11
来源:焦点财税

答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最新判断标准是什么?

参考《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火字[2022]67号)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4.企业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严重弄虚作假和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符合上述评价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不受综合评价所得分值高低限制,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查看更多>
收藏
发文时间:2022-04-06
来源:焦点财税
1... 316317318319320321322323324325326 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