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如果企业经营年限短于50年,如何确定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年限?

针对您说的土地使用权的合同使用年限均为50年,如果企业经营年限短于50年,如何确定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年限?我们从《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七条规定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这一规定表明,土地使用权作为一项无形资产,其摊销年限应当是受益年限。如果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没有证据表明企业的经营年限将会在到期后继续延长,则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取得土地使用权时企业营业执照上载明的剩余经营期限。


  但另一方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八条规定,允许无形资产摊销时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预留残值。根据该条规定:“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当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一)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二)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因此,例如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的剩余经营年限为30年,土地使用权本身的年限为50年,则可将后20年的应摊销金额作为净残值预留,将应摊销金额在30年内摊销完毕,这样对损益的影响与将土地使用权全额按照50年摊销相对较为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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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1-10-29
来源:焦点财税

答疑现金流量表间接法“其他”中填列什么?是否为挤差数?

1、现金流量表间接法“其他”项无特殊事项不填列。原因:引起利润变化的一般是资产或负债项目,一般都列了明细项,明细基本体现调减与经营活动无关影响现金流的项目,扣除与利润有关不影响现金流的项目,调增与利润无关影响经营现金。因此一旦发现该项目中必须填入数字才能使主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和附注中该项目保持一致时,首先应检查调整项目或主表编制是否正确。


2、需填列的特殊事项: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计入营业外收入的负商誉;计提的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除财务费用外,计入管理费用等其他期间费用的非经营性费用;已计提尚未使用的专项储备;营业外收支中的非货币项目(如:银行豁免的债务、由递延收益转入的政府补助、未追溯调整的少量固定资产盘盈盘亏、非货币捐赠等)。影响净利润但不影响经营现金流,所以要把相应的影响金额加回。但间接法部分设置的其他项目均不适用,所以只能放在“其他”。其他以此类推。


3、笼统地说,就是对净利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影响的金额和/或方向不一致,且补充资料中设置的其他调节项目均不能恰当体现该事项的性质时,应使用“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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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1-10-29
来源:焦点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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