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与原有税制相比,资源税法明确了哪些事项?

答:明确了分级分类确定税率的权限划分方式。对原油、天然气、中重稀土、钨、钼等战略资源实行固定税率,由税法直接确定。其他应税资源实行幅度税率,由税法确定幅度,并授权省级人民政府提出本地区的具体适用税率,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这种方式既可以保障国家对战略资源的宏观调控需要,又对地方充分授权,有利于调动地方加强管理的积极性,体现了健全地方税体系的改革思路。


明确了以从价计征为主的征税方式。资源税立法巩固了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的成果,从法律上确立了从价计征为主、从量计征为辅的资源税征税方式。税法所列164个税目中,有158个税目实行从价计征,其余6个税目可视征管便利度选择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主要是地热、矿泉水、石灰岩、砂石、其他粘土和天然卤水。


明确了按原矿、选矿分别设定税率。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期间,每种税目按其主要销售形态原矿或选矿选定一个税率,对于销售其他形态矿产品的纳税人,通过设置折算率、换算比来计算其计税销售额,以平衡原矿、选矿税负。资源税立法在总结改革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规范税制,改为按原矿、选矿分别设定税率。这一设计既确保了税负公平,又便利了纳税申报,是资源税制的一次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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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0-09-08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答疑个人与项目单位签订合同,单位要求开具正规发票,要缴纳哪些税?

答:纳税人个人提供建筑服务,涉及以下税费:


1.增值税征收率3%,按次不超过500,按月不超过2万元;


另:小规模纳税人疫情期间增值税优惠: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附加税费城建税7%(县城、镇5%,其他1%)、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根据财税法[2019]119号规定:“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财税[2016]12号规定:“ 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3.印花税: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0.3‰。


4.个人所得税:临时经营所得代开发票随征个人所得税,按全省(注:安徽省)统一的分行业应税所得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再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累计开票金额(月)≤30000元,应税所得率0%;累计开票金额(月)>30000元,应税所得率7%。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当月累计开票金额×所在行业应税所得率


应纳税额=(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2个月×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2个月


具体情况您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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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0-09-08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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