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决定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发文时间:202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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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落实落细今年以来出台的支持企业政策措施,助力企业渡难关;部署采取有力有效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确定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力度,推动惠民生扩内需;决定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今年以来为支持疫情防控保供、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及时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在减税降费方面,采取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增值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延长交通运输和餐饮住宿等企业亏损结转年限、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缓缴住房公积金、免收收费公路通行费、降低企业用电用气价格等措施,加上去年减税降费政策翘尾,这些可为企业减负1.6万亿元。同时按程序提前下达今年地方政府专项债额度1.29万亿元。在金融支持方面,通过3次降准、再贷款再贴现向金融机构提供3.55万亿元低成本资金,用于向企业发放低利率贷款,另外截至3月底已对约8800亿元企业贷款本息实行延期。下一步,要在扩大实施前期有效政策基础上,多措并举加大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力度,并抓紧按程序再提前下达一定规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研究进一步加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支持。帮扶制造业和服务业企业缓解房租、用工等成本压力。强化对困难群体兜底保障。

  会议指出,高校毕业生是国家的未来,是祖国建设新生力量。今年毕业生人数再创新高,受疫情影响,就业形势更加严峻。一要加大力度支持稳企业、拓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强化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带动新业态发展和灵活就业。二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充实基层教师和医护人员队伍。更多采用市场化办法,政府给予政策支持,鼓励毕业生围绕社区各类服务需求创业就业。三要加强就业服务。研究助学贷款延期还款、用好失业保险基金等政策,对困难家庭未就业毕业生等给予倾斜支持。对湖北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特殊支持政策。

  会议指出,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今年各地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涉及居民近700万户,比去年增加一倍,重点是2000年底前建成的住宅区。各地要统筹负责,按照居民意愿,重点改造完善小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提升社区养老、托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建立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改造资金的机制,中央财政给予补助,地方政府专项债给予倾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改造运营。

  为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稳定企业长期发展预期,会议决定,对今年底到期的对设在西部地区的国家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实施期限。同时,降低享受政策的门槛,将鼓励类产业项目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限制比例由70%降至60%。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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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国务院扶贫办、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 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答记者

经国务院同意,近期,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国务院扶贫办、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有关负责人就《指导意见》相关要点进行解读。


  1、问:请介绍一下《指导意见》的出台背景和意义?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心民生、重视民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兜住民生底线。


  近年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在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同时,有效加强惠民惠农领域的政策供给和投入保障。一是加强统筹力度。政策力度不断加大,大量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的方式发放到群众手中,在强化社会保障兜底政策落实、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开展专项治理。针对补贴政策和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2019年,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国务院扶贫办、银保监等七部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有关突出问题、惩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行为,推动地方设立政策、资金和问题“三本台账”,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措施。三是完善顶层设计。专项治理结束后,虽然多数省份采取了规范管理的针对性措施,但这些措施都是点上的、碎片化的,难以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为坚决将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2020年,七部委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形成跨部门机制,出台了《指导意见》。


  在决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的关键时期,《指导意见》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确保政策有效落实落地,有助于巩固脱贫成果,更好的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2、问:《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总的考虑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为突破口,调整优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体系,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到2023年,实现所有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原则上均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实现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监管格局基本建成;实现“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补贴政策的科学性和资金绩效明显提高。


  3、问:《指导意见》主要提出了哪些创新举措?


  答:《指导意见》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创新举措。一是向社会公布补贴政策清单,以公开促改革,加快补贴政策和项目资金清理整合进度。二是规范代发金融机构,从源头上解决“卡出多行”“一人多卡”、“人卡分离”等问题。鼓励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发放补贴资金。三是规范补贴资金发放流程,堵塞漏洞,实现管理规章制度化、程序流程规范化、操作权限明确化。四是搭建集中统一管理平台,实现有关数据的集中采集和管理,为信息公开和加强监管提供保障。五是依法依规公开补贴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同时,《指导意见》分别明确了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信息公开主管部门、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在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中的职责任务,并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信息共享、深化绩效管理、持续加强监管等保障措施。


  4、问:农业农村部在规范“一卡通”管理,特别是农业补贴发放管理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在落实《指导意见》、构建长效机制方面有什么考虑?


  答:农业补贴政策是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农业农村部督促指导农业农村系统全面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同步开展健全完善农业补贴实施管理制度专项工作。一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着力解决任务不清、责任不明、问责缺位等问题。二是推进政策信息公开。要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补助、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等6类补贴,在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向全社会公开。三是健全管理内控制度。明确农业投融资政策研究与规划、年度投资安排、项目实施与监督、项目绩效管理等规程。指导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农业补贴管理部门内控制度建设,大力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杜绝权力寻租。


  为落实《指导意见》要求,农业农村部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一是大力推进农业补贴数据信息化管理。强化农业补贴数据收集、核查等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补贴精准到户的核查监管机制,大力推进补贴信息精准化。继续完善“一卡通”使用管理,推动惠农补贴统一集中发放,做到“应统尽统”,杜绝“一策一卡”,严禁“卡外发卡”、“层层转拨”。二是不断优化完善农业补贴管理机制。完善农业相关转移支付“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抓住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制定、资金分配、任务下达、绩效考核等关键环节,让“一卡通”真正成为农民群众的“明白卡”“幸福卡”“实惠卡”。三是持续加大对违规问题的检查惩治力度。


  5、问:近年来,民政部采取了哪些措施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残疾人两项补贴在资金发放方面如何加强管理?


  答: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资金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关系困难群众切身利益。2018年以来,民政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集中整治农村低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社会救助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等问题,集中通报涉及社会救助资金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2019年,会同有关部委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指导各地加强社会救助资金全流程监管,强化民政部门、财政部门、金融机构在资金发放中的三方制约机制。2020年,指导督促各地继续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全面排查社会救助资金运行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防范社会救助资金安全隐患。


  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的管理和发放方面。一是落实国务院文件要求,两项补贴采取社会化发放,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二是做好信息共享和数据对接。加强补贴信息的监测、对比和动态管理。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做好与财政部门补贴发放信息共享,配合做好软件数据接口对接、数据维护和数据共享工作。三是促进补贴资金的公开透明和规范管理。


  6、问:《指导意见》中提到“鼓励推行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发放补贴资金”,请问社会保障卡在发放补贴资金方面的优势是什么?


  答: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提出,要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社保卡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持卡人数已达13.29亿人,覆盖约95%的人口,广泛应用于社保缴费、待遇发放、就医购药等民生服务领域。通过社保卡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有利于持续优化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以四川省为例,该省自2018年开展“一卡通”专项治理以来,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全部归集到社保卡进行集中统一发放,取得较好实践效果。


  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发放补贴资金,对于享受补贴的群众来说,不用重复办理银行卡、重复登记银行账号;对于基层工作人员来说,通过联网核验,可提高审核效率,缩短发放周期;对于政府部门来说,通过社保卡“一卡通”发放补贴,可实现各类发放信息的集中采集和管理,有利于加强资金监管,让每一分钱都安全及时地发到群众手中。


  7、问:2019年,审计组织对29个省份179个县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开展专项审计,财政部等七部委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请问为什么要下这么大力气加强惠农惠民补贴资金监管?


  答:确保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安全管理和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是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尤其是扶贫脱贫类、社会保障和救助救济类的补贴资金,更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保命钱”。财政惠民惠农补贴发放环节多、公开透明度有待提升,一些地方不同程度推行了“一卡通”等发放方式,对方便服务群众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基层干部违规代持群众“一卡通”,滞留延压、优亲厚友、截留克扣、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等问题,侵害了农民切身利益,影响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影响了惠民惠农政策实施效果。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2019年以来,紧紧围绕惠民惠农领域政策落实和补贴资金管理发放情况,审计署开展专项审计,七部委开展了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有关突出问题,并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拿出治理规范措施,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群众身上。


  8、问:扶贫部门此次专项治理中做了哪些工作?结合《指导意见》的实施,还将采取什么措施?


  答:结合专项治理,国务院扶贫办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积极配合方案制定。要求地方扶贫部门认真配合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推动各地扶贫部门积极参与制定治理方案,完善工作机制,进行抽查检查等工作。二是扎实推进专项治理。探索完善“一卡通”资金发放的有效做法,进一步规范到户资金管理发放。三是切实用好治理成果。积极采取信息比对、统一平台等措施加强对到人到户补助资金的管理。


  根据中央相关安排部署,脱贫攻坚完成后,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的要求,相关政策总体保持稳定。下一步,结合《指导意见》实施,扶贫部门要持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公告公示。落实“中央、省、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要求。充分发挥12317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驻村工作队及第一书记监督作用。二是优化发放流程。与有关部门建立定期数据交换机制。将防贫监测帮扶数据嵌入动态监控平台。三是加强常态化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强化对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对扶贫领域的违纪违规问题,督促地方及时整改。建立常态化约谈机制。开展扶贫领域警示教育。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构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9、问: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将如何指导代发金融机构规范有序做好补贴资金代发工作?


  答:按照部门职责,银保监会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督促代发金融机构严格执行代发协议,提高补贴资金发放的及时性、准确性,鼓励其提供免费、及时、逐项的补贴信息告知服务。二是督促代发金融机构向补贴群众提供便捷查询、取款途径,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及时提供发放信息。三是对工作中未严格执行实名制,存在违规代办、冒领补贴等风险的金融机构,组织开展排查、检查和严肃问责。


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就印发《关于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管理切实提高审计质量的实施意见》答记者问

近日,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银保监会落实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工作任务要求,共同印发《关于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管理 切实提高审计质量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三部门有关负责人就《实施意见》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近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在提升审计质量方面取得哪些进展?


  答:注册会计师审计是提高经济信息质量、执行财经法规、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制度安排。近年来,财政部在国务院国资委、银保监会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开展提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注册会计师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行业管理制度和审计准则建设,持续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加强一体化管理,加快推进函证集中化、数字化处理,引导注册会计师行业在提升审计质量方面取得积极成效。注册会计师有效履行职责,开展对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上市公司等主体的财务报表审计,出具审计意见,提示企业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保护了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利益。行业实力不断发展壮大,一批实力较强的会计师事务所脱颖而出。积极服务国家建设,为相关领域风险防范提供专业支持。


  但同时,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不高、风险意识不足、内部治理结果不完善,执业环境不容乐观,需要加强和改进执业管理,进一步提升审计质量。


  二、印发《实施意见》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适应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状况,为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此前,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有关业务实行了资格管理。如,对从事资本市场业务、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做出了一些规定与要求。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调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管理政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增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活力,维护行业发展秩序,优化行业发展环境,营造更加公平、有序、高效的市场环境。调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管理政策的同时,必须积极采取措施,既要推动审计领域有序竞争;又要促进市场规范运行,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审计质量。


  财政部会同国务院国资委、银保监会印发《实施意见》,坚持有序推动,平稳实施,在调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管理政策的同时,加快形成接续性管理措施,引导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自身规模、能力和专长承接业务,推动改革平稳有序实施。总的考虑是:坚持质量优先,做强做优,树立质量优先导向,加快推动形成市场择优的体制机制,引导要素资源等向优质会计师事务所聚集,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壮大;坚持突出重点,统一规则,以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及金融企业等公众利益实体审计作为监管重点,完善执业标准体系,维护国家统一审计准则的严肃性,促进形成规范统一的审计市场。


  三、请介绍《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答:《实施意见》突出行业监管的系统性协同性,运用行政监管、市场约束、行业自律、信用建设等多种方式手段,推出了10项政策措施,强化市场约束,增强企业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管理,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在公平竞争中、在严格监管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是完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管理政策,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实行备案管理,充分运用现有规章制度,突出服务能力和执业质量,促进形成科学有序的管理格局。二是逐步推动开展会计师事务所质量评估,鲜明树立质量优先发展导向,进一步推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优,促进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做精做专,形成大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协同发展的格局。三是深化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执业许可条件监督,督促会计师事务所不断保持和提升执业能力。四是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监测和管理,及时共享有关信息。五是加大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披露力度,满足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信息需求,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研究推动对执业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六是强化企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责任,企业应当有效发挥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中的作用。七是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维护行业良好有序的竞争环境。八是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协同和信息共享。九是对负有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责任人,严格处罚措施。十是加强行业主管部门与其他监管部门的协同,强化联动,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审计质量提升。


  四、《实施意见》将如何加强组织实施?


  答:一是明确工作任务分工,确定时间表、路线图。细化《实施意见》中的每一项措施,形成具体的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加快形成配套措施的具体细则,以确保《实施意见》得到有效实施。


  二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进一步理顺财政部门作为注册会计师行业主管部门同国资、银保监等部门的关系,形成协调协同工作格局。财政部门及时完善审计准则等执业规则,及时了解其他监管部门对审计质量的需求,指导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提高审计质量,有效满足相关需求。


  三是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各地财政、国资等部门和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应当提高对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管理与提高审计质量的认识,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抓好工作落实。应当密切关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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