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60 【问题】孩子9月份开学上小学,家长因忙于办理入学事宜未提前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还能不能享受这项优惠?如果9月份填好,10月份发9月工资时是否就可以享受?
【答复】可以享受。纳税人9月份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后,10月份单位发放工资时即可享受扣除优惠。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一方全额扣除或双方平摊扣除。学前教育阶段(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以及学历教育阶段,即从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到大学、研究生、博士高等教育阶段,父母都可以享受这项扣除优惠。
操作步骤: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下方「办&查」-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选择扣除年度,选择子女后新增一条子女教育信息:「当前受教育阶段」选择「义务教育」并填写具体信息;「当前受教育阶段开始时间」填写小学入学年月;「当前受教育阶段结束时间」填写预计的子女小学毕业时间。
温馨提示:如果11月才填报,发放11月工资时,9月、10月未享受的扣除也可以一起享受;如果当年一直未填报,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一次性扣除全年应享受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阶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按要求修改或新增相关教育信息,以免因填报信息不准确影响享受扣除优惠。
来源:中国税务报(12366热线解答)。
我要补充
0

陕西焦点聚光咨询有限公司 陕ICP备20260103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