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S涉税信息交换规则升级了!一文迅速了解对中国税务居民有什么影响
发文时间:2026-3-16
作者:高慧云 王帅锋
来源:京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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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6月8日,OECD发布了《加密资产申报框架及统一报告标准2023年更新》文件[1],该文件包含两部分内容:《加密资产申报框架》(CARF)和统一报告标准更新,整体框架被称为“CRS2.0”,它是OECD主导的全球税务信息交换标准的重大升级,旨在彻底终结利用信息不对称和空壳架构隐匿资产的时代。目前,CRS2.0已进入实质性落地阶段,多国/地区明确将2026年作为关键实施窗口期,陆续完成立法转化与系统准备。

  备受瞩目的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开曼群岛已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CRS2.0新规标准进行数据采集和收集,于2027年进行申报。中国香港已于2025年12月9日启动公众咨询,拟在2026年内完成修例,从2028年起开展首次CARF信息交换,并在2029年开始实施CRS2.0信息交换。新加坡则要求在2027年开始采用规定的CRS格式提交数据,从2028年起启动CRS2.0信息交换。

  一、CRS 2.0包含了什么内容?

  《统一报告标准》(即“CRS1.0”)旨在提升关于海外持有的金融账户的税收透明度。自CRS于2014年通过以来,超过100个司法管辖区实施了CRS,高净值人士的海外金融资产也越来越透明。而金融市场也在持续演变,催生了新的投资和支付实践。因此,经合组织与二十国集团合作,在咨询了参与司法管辖区、金融机构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后,对CRS进行了首次全面审查。本次全面审查产生了两个成果:

  (一)一个新的加密资产报告框架(CARF)

  经合组织着力应对的一项重大发展是加密资产的出现,加密资产无需与传统金融中介机构交互,也无需任何中央管理机构完全掌握加密资产交易或持有的地点,即可进行转移和持有。

  加密资产的发展降低了税务机关对该行业内涉税活动的可见性,增加了核实相关纳税义务是否得到适当报告的难度,这对全球税收透明度取得的成果构成逐步侵蚀的重大风险。鉴于加密资产市场的特殊性,经合组织与二十国集团合作,制定了加密资产报告框架(CARF),这是一个专门的全球税收透明度框架,它规定以标准化方式,每年就加密资产交易的税务信息,与纳税人居民地管辖区进行自动交换。

  CARF的主要内容如下:(1)加密资产范围;(2)负有数据收集和报告义务的实体与个人;(3)需要报告的交易类型,以及就此类交易需报告的信息内容;(4)为识别加密资产用户和控制人,并确定用于报告和交换目的相关税务管辖区的尽职调查程序。

  (二)对统一报告标准的修订

  与CARF并行开发的,对CRS的首次全面审查后的若干修订,旨在将新的金融资产、产品及中介机构纳入其范围,因为它们可能成为传统金融产品的替代品,同时避免与CARF中预见的报告义务重复。此外,还进行了其他修订以提升CRS下的报告效果,包括引入更详细的报告要求、加强尽职调查程序、为真正的非营利性组织的投资实体引入新的可选"非申报金融机构"类别,以及为资本出资账户创建一个新的"被豁免账户"类别。同时,在CRS评注的多个部分增加了进一步的细节,以提高CRS应用的一致性。

  二、CRS2.0相较于CRS1.0发生了哪些主要变化?

  (一)核心变化:从“传统金融”到“数字金融”的覆盖

  1.资产范围扩大:纳入数字资产

  CRS 1.0(原版):主要覆盖传统的金融资产,如银行存款、托管账户、特定保险合约和投资实体的股权权益。

  CRS 2.0(更新版):将特定电子货币产品和央行数字货币(CBDCs)正式纳入申报范围。如将“存款账户”的定义进行修订,包括客户持有的指定电子货币产品和央行数字货币的账户。这意味着像某些电子钱包余额、数字人民币等资产,也需要进行CRS申报。

  2.金融资产定义更新:覆盖间接持有的加密资产

  CRS 1.0:对加密资产的定义较为模糊,主要针对通过传统金融机构持有的资产。

  CRS 2.0:更新了“金融资产”的定义,明确将托管中的加密资产、衍生品以及其他间接加密资产投资纳入其中。这意味着,如果您通过传统银行或券商购买加密资产ETF或衍生品,这些信息也会被交换。

  (二)申报机制与流程的强化

  1.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要求更严

  CRS 1.0:主要依赖账户持有人的自我证明(Self-Certification)。

  CRS 2.0:强化了尽职调查程序,要求金融机构必须验证账户持有人和控制人的自我证明。同时,引入了政府验证服务的机制,允许金融机构以IT令牌或其他唯一识别标识的形式,直接向本人管辖区税务机关获得关于其身份和税务居民身份的确认,大大提高了信息的准确性。

  2.信息报告内容更细

  CRS 1.0:主要报告账户余额、利息、股息等。

  CRS 2.0:要求报告更多细节,例如:对于联名账户标识,明确报告账户是否为联名账户以及联名持有人数量;对于控制人角色,不仅报告控制人是谁,还要报告其具体角色(如受托人、保护人等);对于账户类型,需明确报告账户是“新账户”还是“既有账户”。

  3.双重税务居民信息“全量交换”

  CRS 1.0:如果一个人是双重税务居民,通常根据“冲突解决规则”只向一个管辖区报告。

  CRS 2.0:要求账户持有人必须申报所有税务居民身份。这意味着,拥有双重身份的高净值人士,其账户信息将同时被交换给两个(或多个)国家的税务机关,彻底堵住了利用身份选择进行避税的空间。

  (三)新增豁免与排除类别

  1.新增“非申报金融机构”类别

  CRS 2.0为真正的非营利组织(如慈善基金会)设立了一个新的、可选的“非申报金融机构”类别。如果符合条件,这些实体可以免于CRS申报,减轻了合规负担。

  2.新增“被豁免账户”类别

  CRS 2.0创建了一个新的“被豁免账户”类别,专门针对资本出资账户(Capital Contribution Accounts)。这主要是为了区分资本投入和实际收益,避免重复报告。

  (四)与CARF的关系——分工与协作

  CRS 2.0与CARF是互补关系,而非替代关系:CRS 2.0是主要针对传统金融机构(银行、券商、信托)持有的传统金融资产和部分数字资产(如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BDCs、托管加密资产)。CARF是专门针对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如交易所、钱包服务商)进行的加密资产交易(如币币兑换、法币出入金)。

  为减轻报告的负担,CRS与CARF之间实施有效的协作。某些资产(例如以加密形式发行的股票)同时符合CARF规定的加密资产以及CRS规定的金融资产条件,如果此类资产信息已在CARF中报告,则可以选择不按CRS报告总收入。

  CRS 2.0的更新标志着全球税务透明化进入了“数字资产时代”,它不仅填补了旧版在数字金融领域的监管空白,还通过更严格的尽职调查和更细化的报告要求,大幅提升了全球税务信息交换的精准度和覆盖面。

  三、对中国税务居民的影响与应对方案

  (一)全球征税风险加剧

  虽然中国大陆目前尚未实施CRS2.0,但已经处理技术准备阶段,预计在不久的将来会进行落地。因此对于持有海外收入的中国税务居民(通常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但居住满183天),CRS 2.0一旦实施意味着海外资产彻底透明化。中国实行属人兼属地的全球征税原则。只要被认定为中国税务居民,全球收入(包括海外利息、股息、资本利得、租金等)都需要在中国申报纳税。

  如果CRS 2.0实施后,税务机关能更精准地掌握你的海外资产动态,未申报或漏报将面临补税、滞纳金(年化约18.25%)甚至罚款(0.5-5倍)的风险。对于以下行为CRS2.0会审查更加严格:(1)空壳公司:BVI/开曼的空壳公司不仅无法隐藏信息,反而可能会因为被认定为“消极非金融机构”而招致更严格的穿透审查。(2)代持:复杂的代持架构在穿透式监管下难以维系,实际受益人将被揪出。(3)小额隐匿:CRS 2.0无最低余额门槛,即使是小额账户或余额为0的账户,只要被识别为非居民,仍需申报。(4)注销账户:税务机关不仅关注当前数据,还会追溯历史交易记录。注销账户或转移资产并不能完全规避过往未申报的风险。

  (二)如何应对与合规建议

  面对CRS 2.0,应对策略也应从“如何藏”转向“如何合法进行申报”和资产重构上。

  1.清理“僵尸架构”,重构合规体系

  做减法:清理那些没有实际经营、常年不用的BVI/开曼空壳公司。在CRS 2.0时代,资产复杂度等于风险。

  重实质:如果必须保留离岸公司,需满足“经济实质”要求,即注入真实业务、配备办公场所和员工,使其成为“积极非金融机构”,避免被穿透。

  2.税务居民身份规划(核心策略)

  获取其他税务居民身份:通过合法途径(如新加坡自雇EP、香港优才/高才等)成为低税地(如新加坡、香港)的税务居民。注意:仅持有护照或绿卡是不够的,必须有真实的居住痕迹(如居住天数达标、有水电费账单、当地手机号等),证明你的“生活重心”已转移,才能被金融机构认定为非中国税务居民,从而依法不需要向中国的税务机关交换涉税信息。

  最佳选择不贪多:当然税务居民身份的规划还要结合家庭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适合的身份才是最佳方案。不可盲目取得多种税务身份,在CRS2.0时代,双重税务居民身份反而会带来麻烦,涉税信息会被交换给更多司法管辖区。

  3.善用税收协定与抵免

  避免双重征税:中国与100多个国家签订了税收协定。对于无法改变身份的情况,应利用协定中的优惠条款(如降低股息预提税率)。

  税收抵免:境外已缴纳的税款,凭完税证明可以在中国申报时申请抵免(不超过中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避免重复交税。

  4.主动申报与合规管理

  建立证据链:保留好境外收入的完税证明、交易记录、成本凭证等,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利用工具:对于加密资产等新型资产,借助专业工具梳理交易记录,避免因无法提供成本凭证而被税务机关核定高额税负。

  CRS 2.0是一场全球财富的大浪淘沙。对于高净值人士而言,未来的资产安全不再依赖于“隐匿”,而在于通过真实的税务居民身份转换和合规的顶层架构设计,在愈加透明规则下实现财富的保值与传承。

  注:

  [1]OECD官网,https://www.oecd.org/en/publications/international-standards-for-automatic-exchange-of-information-in-tax-matters_896d79d1-en.html,2026年3月11日。


  作者简介

  高慧云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税法顾问、京都家族信托法律事务中心执行主任,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济法学硕士,税法教授,国际信托与资产规划学会全权会员(TEP),北京市律师协会财富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王帅锋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南开大学法律硕士,国际信托与资产规划学会注册会员(STEP Affili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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