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请问水土保持补偿费具体应该怎么缴纳?

2021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缴费人可通过以下步骤进行信息采集、申报缴费及税收完税证明打印。


  第一步:信息采集


  (1)缴费人从审批主管部门(一般为水利部门)获取项目“缴费码”或“信息采集表”。


  (2)登录非税信息交换系统


  扫描“信息采集表”二维码,或输入网址http://sbf.shandong.chinatax.gov.cn:8088/sbfkweb,或通过山东省税务局网站首页右上侧“非税信息交换”,进入非税信息交换系统登录页面。


  (3)通过“缴费码”登录非税信息交换系统。


  (4)在系统首页,核对项目信息是否正确。


  (5)点击“非税收入信息采集-信息采集”,进入信息采集界面,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点击“查询”后,根据提示信息,输入需采集的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


  (6)等待税务人员处理(省级水保项目由历下区负责,市区级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负责),点击查询/刷新查看实时信息采集进程状态。根据提示,缴费人登录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申报缴费。


  第二步:申报缴费


  (7)登录电子税务局


  输入网址https://etax.shandong.chinatax.gov.cn或通过山东省税务局网站进入“山东省电子税务局”,选择“企业登录-密码登录”,使用已有账号或信息采集时录入的社会信用代码、手机号和短息接收的密码登录。


  (8)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非税收入通用申报”,按提示逐步进行申报。


  (9)申报成功后,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网上申报缴税”进行费款缴纳。


  第三步:税收完税证明打印。


  (10)缴费成功后,选择“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费)证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开具证明。


查看更多>
收藏
发文时间:2021-04-23
来源:山东税务

答疑在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施行日,将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准则第十九条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其原账面价值与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如何处理?该权益工具投资原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金额是否转入留存收益?该权益工具投资原来计入损益的累计减值损失是否由留存收益转入其他综合收益?

答: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第七十三条和七十八条,在准则施行日,企业应当按照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准则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在准则施行日,企业应当以该日的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根据准则的相关规定,考虑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追溯调整。


  因此,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新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企业应当以其在新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施行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续不得转入当期损益,待该权益工具终止确认时转入留存收益。


  在新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施行日,该权益工具投资原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金额不做处理,待该权益工具终止确认时转入留存收益。


  该权益工具投资原来计入损益的累计减值损失,原则上应当转入其他综合收益,实务上出于简化考虑,允许不对累计减值损失做出处理。


查看更多>
收藏
发文时间:2021-03-1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1... 529530531532533534535536537538539 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