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如何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呢?
回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2号)规定,自2019年度起,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企业可直接按当年度截至本期末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应纳税所得额等情况判断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时,仍然沿用上述判断方法。
答疑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该问题应如何解决?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227号)规定,鉴于车主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时需要报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报税联),办理机动车登记时需要报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因此,当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后,可采取重新补开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方法解决。
答疑发票丢失、损毁是否有处罚?
答案: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六条 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答疑发票丢失后是否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
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答疑小型微利企业该如何办理享受该政策呢?
答案: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便利纳税人操作,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采用“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的办理方式。
企业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并自主选择是否享受延缓缴纳政策。
符合条件且选择享受延缓缴纳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自行计算延缓缴纳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享受延缓缴纳政策。
答疑延缓缴纳的政策可以与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同时享受吗?
答案:预缴申报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既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也可以同时享受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答疑如何判断本企业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呢?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2号)规定,自2019年度起,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企业可直接按当年度截至本期末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应纳税所得额等情况判断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时,仍然沿用上述判断方法。
答疑哪些情形属于自用应税产品应当缴纳资源税?
答案: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4号)规定:“二、纳税人自用应税产品应当缴纳资源税的情形,包括纳税人以应税产品用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捐赠、偿债、赞助、集资、投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利润分配或者连续生产非应税产品等。”
答疑哪些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呢?
答案:无论实行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只要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均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答疑发票丢失如何处罚?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答疑全年一次性奖金工资怎么算?
答: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疑企业为员工购买的人寿保险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
人寿保险合同不属于财产保险合同,根据上述规定,人寿保险合同不属于列举的应征印花税的范围,不缴纳印花税。
答疑非居民纳税人的哪些所得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累计居住不超过90天的非居民个人,仅就归属于境内工作期间并由境内雇主支付或者负担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累计居住超过90天但不满183天的非居民个人,取得归属于境内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均应当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取得归属于境外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疑办理补充养老保险退保后已缴纳的个税能退回吗?
答: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在办理投保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各种原因退保,个人未取得实际收入的,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回。
答疑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可以税前扣除吗?
答: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答疑一般纳税人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应该如何开具发票?
答案:1、开具专票
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或者作废原发票,再按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并开具普通发票。
公告发布前,纳税人发生相关应税行为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但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无法按上述规定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或者作废原发票的,其对应的收入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其余收入仍可享受免税政策。
公告下发之后,如纳税人选择就某项增值税应税行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不得享受免税优惠,且一经放弃,应税行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对应的收入同样不得享受免税优惠。
2、开具普票
纳税人符合条件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税率或者征收率栏次填写“免税”字样
即纳税人申报免税优惠对应的收入,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当开具免税发票。
答疑注册会计师执业和非执业的区别
答案:
注册会计师分为执业与非执业:
执业注册会计师:注会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全部考试合格,并在中国境内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通过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向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注册为执业会员。
非执业注册会计师:同样也是注会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全部考试合格,但是不在事务所执业,不具有审计报告签字权。考过注会,不打算在事务所工作的就申请非执业注会。
答疑“三免三减半”是什么意思?
答案: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所得企业所得税享受“三免三减半”,即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答疑哪些人可以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答案:这几类人群可以享受医保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2、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迁入户籍的人;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被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的人;
4、异地转诊人员:需要到外省就医的患者;
5、农民工和外来就业的创业者。
答疑个人用拆迁补偿购置新房是否缴纳契税?
答案: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2号)第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征收居民房屋,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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