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资源税要不要零申报?
答: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答疑社会保险费网上申报逾期了该怎么补申报?是否有滞纳金?
答案: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六十三条和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二、对于各险种滞纳金、罚款的具体实施办法全国并无统一规定,而是由各地在社保法框架内予以细化。在税务机关征收社保费的地区,电子税务局网报系统也是由各省税务部门自行开发建设。鉴于此,关于缴费人提出的“社保费申报逾期如何网上补申报、是否加收滞纳金”问题,建议请缴费人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了解具体情况。
答疑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已办理退税,改作他用要怎么处理?
答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6号)第十七条规定:“已办理增值税退税的国产设备,自增值税发票开具之日起3年内,设备所有权转移或移作他用的,研发机构须按照下列计算公式,向主管税务机关补缴已退税款。
应补缴税款=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设备折余价值÷设备原值)
设备折余价值=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金额-累计已提折旧
累计已提折旧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
因此,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已办理增值税退税,自增值税发票开具之日起3年内移作他用的,按上述规定补缴已退税款。
答疑哪些情形需预缴增值税?
答案: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预缴增值税:
1、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非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2、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
3、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4、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
5、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
答疑电池征收消费税吗?
答案:对于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的电池征收消费税。
电池征收消费税范围包括原电池、蓄电池、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和其他电池。
应征消费税的涂料是指涂于物体表面能形成具有保护、装饰或特殊性能的固态涂膜的一类液体或固体材料之总称。
答疑哪些情况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
答案: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答疑公司注销需要怎么办理?
答: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答疑税务ukey的初始密码、忘记密码及解锁如何处理?
答案: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有三个密码,即税务Ukey密码、数字证书密码和管理员登录密码。其中税务Ukey和数字证书初始密码均为8个8,管理员登录密码为纳税人自行选择设置。若纳税人忘记上述三个密码或税务Ukey锁死,均需联系所属税务局重置。
答疑什么是建筑工程的“老项目”?
答: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a.《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b.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答疑印花税的减免是怎么规定的?
答: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纳印花税,是指凭证的正式签署本已按规定缴纳了印花税,其副本或者抄本对外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备存查的兔贴印花。以副本或者抄本视同正本使用的,应另贴印花。 社会福利单位,是指抚养孤老伤残的社会福利单位。 对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一)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二)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三)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答疑一旦构成视同销售行为,应如何确定计税依据?
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或者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1)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2)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3)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答疑个人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答: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疑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否征收增值税?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所称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答疑资产处置收益计入营业外收支吗?
答:
(一)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二)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三)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四)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也包括在本项目内。
答疑已经缴纳的社保费能退还多缴纳的部分吗?
答:按照《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规定,各省(除湖北省外)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
你单位5、6月份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应该减半征收。如果你单位在政策出台前已全额缴纳了5、6月份的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在本地具体实施办法正式出台后,社保机构和税务部门将根据你单位意愿和选择,既可以冲抵你单位以后月份的缴费,也可以退回。
答疑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一次性扣除,应如何填报?
答案: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等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名单由省级及省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
该优惠政策填报在《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中。其中设备单价在500万元以下的,将相关固定资产的纳税调减、加速折旧优惠统计等情况的本年累计金额填在第7行“(一)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设备单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填在该表的第8行“(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单价500万元以上设备一次性扣除”即可。
答疑黄金交易免征增值税,附加税减免吗?
答案: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和客户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持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具的《黄金结算专用发票》),发生实物交割但未出库的,免征增值税;
发生实物交割并已出库的,由税务机关按照实际交割价格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答疑文化事业建设费需要开发票吗?
答案: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因此,文化事业建设费不需要开具发票。
答疑开具发票能不能使用英文?
答案:不可以。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答疑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租赁房屋支付的租赁费可以加计扣除吗?
答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第二条规定,直接投入费用是指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依据上述规定可知,研发费加计扣除归集范围中直接投入费用仅包含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不含房屋的租赁费,因此,用于研发活动租赁房屋支付的租赁费不可以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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