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滴滴开具的员工个人抬头电子普票能否抵扣进项?
答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第一条规定: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以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应当与实际抵扣税款的纳税人一致,否则不予抵扣。
因此,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员工个人抬头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得抵扣进项。
答疑出租房屋的房产税是按含税租金还是不含税租金计算的?
答案:按不含税租金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规定,房产出租的,以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按照12%的税率计算缴纳房产税。
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租金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答疑捐赠金额较大在当月薪资扣不完可以年终奖扣吗?
答: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股权激励等所得,且按规定采取不并入综合所得而单独计税方式处理的,公益捐赠支出扣除比照分类所得的扣除规定处理。因此当月取得工资薪金和年终奖选择单独计税的,因捐赠金额较大而在当月工资薪金中扣除不完的部分,可以继续在当月年终奖中扣除。
答疑个税APP中查到的收入是税前收入还是税后收入?
答:个税APP”收入纳税明细查询”中的”收入”指的是在预扣预缴环节,《个 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个人所得税自 行纳税申报表(A表)》中的“收入”。
通俗来讲,即为不扣减任何费用、扣除的“毛收入”。不包括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也不包括不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范围的收入。
答疑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纳税调整额如何填报?
答:职工教育经费支出项下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按税收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第二类是按税收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下面以大多数企业适用的“按税收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为例说明。
1.按税收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的税收金额填报的是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不包括 “按税收规定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金额),按“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 ×税收规定扣除率与实际发生额及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扣除额的孰小值填报。
2.根据最新的政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相对应的“纳税调整金额”:按账载金额与税收金额之差填列。
答疑分公司、办事处能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吗?
答案: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我国企业所得税是法人税制,应该以法人为主体,由于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所以他们的经营情况要并入企业总公司,汇总计算税款。所以分公司不能单独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在增值税方面:只要你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不超30万,按月申报不超10万的就可以享受免征优惠了。
答疑退休的人员再任职有什么条件?
答案: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培训及其他待遇;
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答疑残保金和社保有关系吗?
答案:没有关系。
一、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保障金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
二、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答疑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企业所得税能享受什么优惠?
答案: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不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不得享受这项政策。
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服务机构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康复和提供预防保健、接生、计划生育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
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从事非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如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培训收入、对外投资收入等应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将取得的非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的部分,经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可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就其余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答疑发票税率栏次为“***”的情况一般包括哪些?
答案:
常见的发票上税率显示“***”的情形有:
1.免税;
2.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优惠政策减按1.5%征收;
3.差额征收。
参考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税总函[2016]145号)
答疑公司对公账户,基本存款户和一般存款户的区别是什么?
答案:基本存款户一般是在公司设立时即开立的公司基本存款账户,一个公司只能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办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均可通过该账户办理。
一般存款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本账户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可以开立多个一般户,但不能取现。
注:基本户和一般户可以在同一个银行的不同支行分别开立,但也有部分分行不允许在同一系统开户行内建立多个账户,建议与开户的支行联系确认。
参考政策:《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答疑基金管理人收益和超额收益交的是什么税?
答:管理人主要的业务收入可能包括投资分红、管理费,管理费按照一般惯例按照募集金额的2%来收取,还有一部分是超额分成收入,通常按照超额的20%进行提取。此外,可能还有一些咨询收入。按《基金合同》约定,就来源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费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疑现在印花税计入哪个科目了?
答案:印花税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印花税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计提印花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缴纳印花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答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按季度填报信息有哪些新变化?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2020年第12号)规定,修订后的A类预缴申报表和B类预缴申报表均将“按季度填报信息”部分前移,并扩充“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栏次,列示第一季度至税款所属季度的各季度季初值、季末值、季度平均值,方便纳税人在申报时修正之前季度的错报数据。
具体填报时:
从业人数:填报第一季度至税款所属季度各季度的季初、季末、季度平均从业人员的数量。“季度平均值”填报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从业人员数量的季度平均值。
资产总额(万元):填报第一季度至税款所属季度各季度的季初、季末、季度平均资产总额的金额。“季度平均值”填报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资产总额金额的季度平均值。
答疑残疾人需要缴纳个税吗?
答: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仅限于劳动所得,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答疑安置残疾人,教育附加有优惠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公告》,企业安置残疾人,可以享受增值税优惠即征即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实行先征后返等办法有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72号)规定:“经研究,现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以下简称‘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有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问题明确如下: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故安置残疾人不能享受教育附加优惠减免。
答疑残疾人保障金如何申报?
答: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2、自2018年4月1日起,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由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降低至2倍。其中,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答疑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缴纳土地增值税的程序是什么?
答案: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当地情况制定。
答疑如何判断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的应税凭证包括以下几种: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薄;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注:1.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2.同一凭证,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分别记载金额的,分别计算,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
参考政策:《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255号)第十条、第十七条。
答疑与快递公司签订快递服务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立合同人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因此,与快递公司签订的快递服务合同不属于货物运输合同,不征收印花税。但凡直接办理承、托运的,运费结算凭证的双方均为货运凭证印花税的纳税人,按货物运输合同税目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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