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房屋转租收入,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由于转租者不是产权所有人,因此对转租者取得的房产转租收入不征收房产税。
答疑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选择的基本规则是什么?
答案:在进行“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选择时,应先按照关键字进行查找,无法直接查找到的,根据政策进行行业、大类的划分。在进行小类细划分时,无法清楚界定、归类的:货物类可以按照商品的材料或用途选择最近似的编码,劳务或服务类按照交易实质选择最近似编码。
答疑已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进行冲红处理?
答案: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需要认证。 应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的当期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答疑可以通过哪些线上渠道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呢?
答:一是参保地网上申领平台。
二是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您可以从电脑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的“失业待遇申领”进入办理,您还可以从已开通电子社保卡的 377个服务渠道办理,如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掌上12333 APP,工、农、中、建、交、邮储、招商、平安等各大银行,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等APP或小程序等,以及各地人社部门、合作银行、政务平台的APP或公众号。
还没有申领电子社保卡的个人,可以先申领再办理。
答疑按照最新政策,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还能免征增值税吗?
答案:可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8号)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规定执行。
答疑申报个人所得税,忘记申报密码如何重置?
答:有三种方式可实现申报密码重置:
1、该扣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本人的个人所得税APP,通过【个人中心】—【企业办税授权】—选择对应企业—点击底部按钮【重置申报密码】路径进行重置;
2、该扣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本人的个人所得税 WEB端(网页版),通过【个人信息管理】—【办税授权】—【企业办税授权】—信息行后部的【查看详情】—【重置申报密码】路径进行重置;
3、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密码重置。
答疑农业企业会计:如何计算“料肉比、猪粮比”?
答:料肉比(FCR)是指饲养的畜禽增重一公斤所消耗的饲料量,它是评价饲料报酬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编制生产计划和财务计划的重要依据。料肉比高说明用的饲料多,但增长的肉少;反之,料肉比低说明用的饲料少,但增长的肉多。
料肉比= 消耗饲料总量(KG)/增重总量(KG)
猪粮比,通俗说就是生猪价格和作为生猪主要饲料的玉米价格的比值。按照中国相关规定,生猪价格和玉米价格比值在5.5比1,生猪养殖基本处于盈亏平衡点。猪粮比越高,说明养殖利润越好,反之则越差。但两者比值过大或过小都不正常。
答疑早期企业在股权架构调整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要点?
答:1、调整方式注意是转股还是增资:转股不会影响现有其他股东股权比例和注册资本;增资会带来现有股东股权比例的稀释。
2、重点考虑股东是法人还是自然人。如果是增资两者区别不打,如果是转股,会涉及到税点不同。
3、法人股东转股需要在所在区的税务局进行申报。会根据法人企业经营情况判断是否缴税。
4、税务局不会看是否有收益,主要看财务报表的净资产,如果净资产大于零,认定不能用零对价去转。
5、很多公司不知道,转股做了工商变更后还要去做税务变更。股权转股之前,先确定财务报表是否要缴税,最好先调整报表,消耗净资产后再缴税。
答疑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清单申报与专项申报如何选择?如何进行申报?
答案: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根据损失类型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1、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2、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3、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4、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5、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以上五种类型以外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
清单申报可直接填报年度申报表A10509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需要另外报送资料。
答疑税务机关检查发票的哪些内容?
答案: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中有权进行下列检查:
(一)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和缴销发票的情况;
(二)调出发票查验;
(三)查阅、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资料;
(四)向当事各方询问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五)在查处发票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像和复制。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税务人员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
答疑企业如何设定成熟的机制与业绩条款?
答:1、期权成熟机制一般分年限成熟,最常见分为四年,也有三年和五年成熟,看公司的发展情况。
2、最常见的四年平均。一年结限25%,一年成熟25%。也有不平均的情况,比如二年结限50%,后面每一年结限25%。根据员工具体情况来定。比如:老员工前多后少,新员工前少后多,也有员工中间会有一段高速发展,可以是中间多。
3、不需要为股权激励单独设立业绩指标。对于销售岗位而言,需要两个条件同时具备,在公司工作时间段达到要求,同时又达到公司对销售岗位的要求指标,这样期权才能成熟。
4、公司的业绩要求是否一定要完成,是否可以打个折,取决于公司。
答疑如何利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存货成本?
答案:
存货单位成本=(原有结存存货成本+本次进货的成本)÷(原有结存存货数量+本次进货数量)
本次发出存货成本=本次发出存货数量×本次发货前存货的单位成本
本月月末结存存货成本=月末结存存货的数量×本月月末存货单位成本
或:
本月月末结存存货成本=月初结存存货成本+本月收入存货成本-本月发出存货成本
答疑员工持股离职退出时如何退出,回购价格的计算办法?
答:1、如果是期权,要看是否有行权;如果是受限股,看是否结限。
2、一般没有结限的受限股需要回购,没有行权的期权需要取消。已经行权的期权和已经结限的受限股有两种选择:A公司可以让其带走,一直是股东;B公司可以选择把这部分股份回购。
3、没有结限的受限股回购方法:A、成本价 B零对价
4、一般员工和合伙人的转股转给期权池。
5、回购价格根据离职原因,如果是员工过错,宽容公司成本价回购,苛责公司可能零对价回购。其他原因主动离职的,按照成本价回购或者议价退出。
Eg;授予或行权价格是当时估值的10%,回购是回购时候的估值10%。中间差额是他的增幅差异,相对来说比较好接受。
答疑集团公司的资金池,公司之间签订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
因集团公司不是金融机构,集团之间借款合同不需要交纳印花税。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框架协议不交印花税,但是要根据与框架协议对应的采购订单缴纳印花税。
答疑当年度实际发生相关成本、费用未取得凭证,如何处理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等有效凭证的,在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和汇算清缴时,应分别如何处理?
【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答疑企业向公益性社会团体股权捐赠,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股权捐赠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5号)规定:
一、企业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实施的股权捐赠,应按规定视同转让股权,股权转让收入额以企业所捐赠股权取得时的历史成本确定。
前款所称的股权,是指企业持有的其他企业的股权、上市公司股票等。
二、企业实施股权捐赠后,以其股权历史成本为依据确定捐赠额,并依此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所得税前予以扣除。公益性社会团体接受股权捐赠后,应按照捐赠企业提供的股权历史成本开具捐赠票据。
三、本通知所称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并经确定为具有接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
四、本通知所称股权捐赠行为,是指企业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益性社会团体实施的股权捐赠行为。企业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社会组织或团体实施的股权捐赠行为不适用本通知规定。
五、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答疑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办法征收,如何备案
纳税人可以登陆网上办税服务厅,通过选择"增值税税收优惠备案-增值税简易征收备案",按照自己适用的简易计税政策选择相应的备案项目。
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办法征收,在36个月内,只需备案一次即可。
答疑 某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后,按季度申报增值税,其经营的范围包括设计服务、销售货物、销售不动产。第二季度销售货物及服务未超过9万元,但是销售不动产超过9万元,这种情况下,销售货物及服务的金额用不用交增值税?如果销售不动产未超过9万元,则这笔金额用不用交税?是不是销售不动产不论是否超过9万元都需要交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因此,企业销售不动产不论是否超过9万元都需要交增值税,如果销售货物或服务均未超过9万元,均可享受免税。
答疑 房地产企业开发酒店式公寓销售给业主后,再向业主租回用于对外经营,按不动产租赁征税还是按生活服务业——餐饮住宿服务征税?
依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经营租赁服务,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形动产或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住宿服务是指提供住宿场所及配套服务等的活动,包括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的住宿服务。不动产租赁服务和餐饮住宿服务的区别在于提供场所的同时是否还提供配套服务,酒店式公寓经营收入按照住宿服务征收增值税。
答疑集团公司给下属公司支付利息,下属公司是否交增值税
《营业税改增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存款利息不征增值税,各种占用、拆解资金取得的收入按贷款服务征收增值税。集团内部企业将资金存放于集团取得的利息,不属于存款利息,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收取利息,并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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