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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2 答:可以。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可以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参考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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