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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8 答:不需要缴纳个税。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这批口罩作为劳务保护费发放给员工,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等—劳保费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00
贷:银行存款 113000
参考政策:《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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