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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答:不可以同时免征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不是同一概念,分别是从企业所得税优惠和增值税优惠出发的。
(1)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条件的企业。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参考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一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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