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909 答:根据《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所以成品油发票开具有误,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除成品油发票以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后也不能作废。纳税人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的,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费发票。
参考政策:《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第一条第(三)项。
我要补充
0

陕西焦点聚光咨询有限公司 陕ICP备20260103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