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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 答:根据《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实名办税的公告》(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6号)附件二《实名办税信息采集具体安排》的规定:“存量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A级的纳税人采集办税员信息,存量纳税人信用等级B级的存量纳税人采集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的信息,存量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C级与D级的存量纳税人、未评定信用等级的存量纳税人以及增量纳税人(2016年12月1日后新成立的纳税人)采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税务代理人等的信息。”
因此,不同纳税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在实名办税采集时需要采集的信息时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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