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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答: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保障其基本居住需求、改善其居住条件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专项资金实施期限为3年,期满后,财政部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及国家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形势需要等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再作调整。专项资金由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按职责分工管理。财政部负责确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下达专项资金预算,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绩效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住房保障计划编制,督促指导地方开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工作,组织做好绩效目标制定、绩效监控和评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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