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700 答: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餐饮等行业企业免征2020年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的通知》(闽财税﹝2020﹞3号)规定:“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的若干措施》要求,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餐饮、住宿、公路水路运输行业企业免征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
另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免征部分行业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通知》(闽财税﹝2020﹞5号)规定:“将2020年度江海工程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免征范围由餐饮、住宿、公路水路运输扩大至旅游行业(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相关行业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
因此,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福建省内餐饮、住宿、公路水路运输、旅游行业(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企业免征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
我要补充
0

陕西焦点聚光咨询有限公司 陕ICP备20260103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