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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 答:根据财税部2014年第80号公告附件2《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第46项,明确海关滞报金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
附件2: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根据上述规定,海关向企业收取的滞报金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属于行政处罚,因此,企业支付给海关的滞报金可以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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