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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答:参照国税发[2009]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十一条规定: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结清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因此,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税款大于汇算清缴应纳税款,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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