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1029 答:(1)合同已经签订;
(2)工程进度满足合同约定;
(3)工程质量或提交成果达到合同要求、采购货物已验收合格;
(4)工程类合同的完工产值由成本控制部核定并确认总价;
(5)各级审批流程齐全;
(6)合同进度款应按完工进度及合同约定比例付款,严禁超比例付款;
(7)施工方按完工进度提供合同约定的(包括增值税发票种类及税率)、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建筑服务增值税发票备注栏必须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我要补充
0

陕西焦点聚光咨询有限公司 陕ICP备20260103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