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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1 答:1.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免征增值税。
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交易印花税改为单边征收问题的通知》(财税明电[2008]2号)文件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将现行的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对双方当事人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方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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