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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 答:纳税人房产原值发生变化的,需要维护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可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办理。
线下办理渠道主要为办税服务厅办理,该业务全城通办(第二税务分局除外),您可携带如下资料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1)《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税源明细表》2份;
(2)纳税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不动产权属、房产原值、转让或租赁协议等证明变更资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线上办理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房产税税源明细】-【应税明细】-【房屋应税信息(从价)】模块即可办理房产原值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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