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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9 答:(1)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如工资结算表、领料单等,可以单独装订保管,但应在封面上注明原始凭证的张数、金额,所属记账凭证的日期、编号、种类。
(2)各种经济合同、收据以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凭证,应当另编目录,单独登记保管,并在有关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编号。
会计凭证装订是一件很简单但又很繁琐的手工活,从整理凭证到装订,这期间要经过好几道程序,只有每一个程序都做好了,才能装订出整齐、美观、牢固的会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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