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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2 答: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自2000年1月1日起,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据此通知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用交纳企业所得税,设置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比较有利。在税负洼地以自然人的名义开个人独资企业,核定个税。平台与独资企业企业签订合同,独资企业可以给平台开发票,从而可以取得所得税前扣除凭据,独资企业也可享受低税率的政策,达到合理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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