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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6 答:(1)年末,事业单位应将“其他结余”科目余额和“经营结余”科目贷方余额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科目。
(2)根据有关规定提取专用基金的:
借记“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科目,贷记“专用结余”科目;同时,在财务会计中按照相同的金额,借记“本年盈余分配”科目,贷记“专用基金”科目。
(3)将“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科目余额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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