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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依据上述规定,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出售该汽车可以按1%开具发票并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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